4月8日,完成“大爱平江”慈善“一日捐”的单位有:县妇联1400元(高于倡导标准50%)、县住房公积金中心1000元(高于倡导标准30%)、县水文局2000元(高于倡导标准20%)、县石油公司1800元、县高新区18200元、县商务粮食局23920元、县检察院13083元。
4月8日,完成“大爱平江”慈善“一日捐”的单位有:县妇联1400元(高于倡导标准50%)、县住房公积金中心1000元(高于倡导标准30%)、县水文局2000元(高于倡导标准20%)、县石油公司1800元、县高新区18200元、县商务粮食局23920元、县检察院130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