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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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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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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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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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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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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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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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持证人必须本人前来参加相应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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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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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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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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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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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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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定表格及残疾人证件打印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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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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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维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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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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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一中学通往江南花苑路口县残联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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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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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1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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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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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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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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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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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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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正常方式从事某种劳动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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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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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12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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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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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2
、三张两寸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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