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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特殊教育学校关于学生入学就读规定

来源:教育局 日期:2015-11-04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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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特殊教育学校关于学生入学就读规定


学校办公电话:0730—6284673
根据《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湖南省、平江县各级政府颁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条例,制订本规定:
1.所有适龄残疾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平江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接收年满6-15周岁的残疾儿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适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形式包括进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以及指导安排随班就读等形式。根据残疾程度以及实际情况,一般轻度残疾学生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学生安排进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学生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老师送教上门。
3.“三类”残障儿童少年中,县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接收听障语言、智障、自闭症、唐氏综合症等中度残疾儿童(根据规定,盲班由市级、省级特殊教育学校开办)。
4.经接受学校韦氏智力测量以及智障儿童康复的七大领域测评后确定为中度智障的学生,身体无重大危险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病、癫痫、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等,家长不能隐瞒病史),且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家长带户口簿、学生残疾证到学校办理试读手续。试读时间为1周(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周)。试读期间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陪读,配合学校对该生的行为、认知、、感统、情感等方面的考察训练,试读期满后,学校与家长协商确定适宜在校就读的,再办理入学手续。对自控能力差、有攻击倾向活自理能力较差的学生要求家长在校陪护。
5.三类教学模式(入特校就读,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根据学生的智力行为变化、康复情况、残疾病情等情况可以相互融通。

 

平江县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