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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3-06-20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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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

办事项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受理机构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决定机构

县(或区)级公安机关

办理条件

申请变更、更正姓名的公民

申请材料

1、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2、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上报→县级(或区)公安机关审批→变更登记→办结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县(或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情况

户口簿8/册;集体户口簿:20/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监督检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咨询渠道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