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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5/2018-1342154 发布机构 虹桥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2-01 公开日期 2018-02-0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8年虹桥镇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原创 日期:2018-02-01 17: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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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虹桥镇地处湘、鄂、赣三省边界,东接江西省修水县和本县大坪乡,南与本县木金乡、加义镇、三墩乡交界,西与本县南江镇、幕阜山森林公园毗邻,北连湖北省通城县。

镇域总面积182.36平方公里,辖22个村,1个街道居委会,435个村(居)民小组,近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4972人。常用耕地总面积为29330亩,其中水田27030亩,旱田2300亩。山林18.9万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镇级预算管理的部门有政府机关、计育、财政、农技、林业、水管等部门,同时还担负着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抚恤社救、计划生育、乡村道路、水利及村级补助等经费的核算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转移支付等经费的监督使用。

列入镇级预算管理的在职人数为113人,其中:政府机关28人、财政8人、社保和民政事务管理站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1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人、林业6人、规划建设管理站4人、水管3人;退休人数共29人,其中:政府机关27人,财政所1人、水管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674.7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入经费777.06万元;其他收入1897.6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支出为2674.73万元

基本支出:64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50.3万元

其中:工资津补贴类支出423.06万元,社会保险类支出127.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5万元

其中:一般性公共办公支出39.3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3万元。

项目支出:2028.93万元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

2、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26万元。

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3.55万元。

4、安排基本项目建设支出9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虹桥镇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