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卫计局 > 财政信息
索引号 19/2018-1338685 发布机构 县卫计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1-29 公开日期 2018-01-2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平江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卫计局 日期:2018-01-29 12:57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一、基本概况

平江县卫计局是一个主管全县医疗卫生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卫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与监督股、公共卫生管理股、医政股、科技宣传教育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共12个股室。主要职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等等。卫计系统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269人,其中:行政人员在编48人、事业人员在编2204人(全额管理人员238人、差额管理人员1966人),离退休人员1381人,离休人员3人;卫计局本级现有在职在编职工82人,其中:行政人员在编47人、事业人员全额在编35人,离退休人员48人。

二、平江县卫计局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江县卫计局本级

2、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平江县卫生计生信息管理中心

5、平江县健康教育所

6、平江县重症违法人员收治中心

7、平江县计划生育药具站

8、平江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9、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10、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

11、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

12、平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3、24个乡镇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预算总收入为10476.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098.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78万元;2018年卫计局机关本级预算总收入为1195.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95.87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卫计局本级预算数11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8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15.39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列入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卫计局本级预算数1195.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15.3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重大卫生专项资金(公立医院改革专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卫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5.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29.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1、院财局管运行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经费;2、社区糖尿病课题研究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课题研究经费;3、健康促进县配套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局健教所工作经费;4、计生协会经费30万元;5、红十字会10万元; 6、奖扶工作经费5万元;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含全县计划生育合格乡镇村考核奖励15万元)157万元;8、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督查经费6万元;9、中医药专项经费90万元;10、计划生育督导经费17万元;11、医患纠纷协调工作经费20万元;12、《平江老年健康》编印经费10万元;13、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经费10万元;1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85万元,主要用于重症违法收治中心工作经费;以上14主要用于各个项目的工作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6万元,上升3.2%。

2、卫计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4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5.57万元,主要是取消了公务用车制度。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卫计局机关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2018年卫计系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