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江县信访局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2、机构设置
平江县信访局主要负责全县的信访接待工作,下设办公室、案审室、接访室、社会矛盾协调处理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5个。
现有在职12人、退休5人。
平江县信访局无办公楼,在政府办院内办公。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3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31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3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38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1.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 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信访案件“三级终审”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案件审理开支;访专项救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者困难救助;“三级”两会维稳30万元,主要用于两会期间维稳开支;信访信息系统及网络维护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系统维修费;稳定联席会议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开支;律师接访费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咨询费;接访大厅运行费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访大厅运行经费;访情编印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访情编印工作;民情热线、上访人员接送20万,主要用于上访对象接送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平江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02万元,上升30%。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57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厉行节约要求。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