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移民开发局简介
平江县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机构,主要承担我县七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工作。上世纪80年代成立了移民办,负责50年代开始修建的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2006年国家新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出台后,设立平江县移民管理局,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2012年,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发[2011]10号)、《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平发[2011]11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平江县移民开发局,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归口政府办系统管理。负责全县七座中型水库30592名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移民工作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负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
(三)、负责分解落实移民安置工作任务和后期扶持目标中的具体任务,监督移民工作规划和计划的执行。
(四)、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批准的移民工作规划和计划,管理、核拨、使用移民资金,并对移民后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负责移民工作的相关统计工作。
(五)、负责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全县智力移民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态移民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好我县生态移民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