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文化艺术的行政管理机构、县政府组阁局,属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双重管辖,同时接受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其职责是贯彻党的文学艺术方针、政策,组建管理县直文学艺术单位和乡镇文化事业机构及设施,培训文化艺术队伍,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负责演出和文化市场管理,保护、管理历史文化遗产,执行出版发行法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目前,文化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7人,在职机关干部19人,下辖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杜甫墓祠管理所、花鼓戏剧团、影剧院、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8个二级机构。
收入预算12,486,500.00元,收入决算25,113,817.00元,差异率101%,差异原因为增加的上级专款,其中贫困地区送戏下乡48.6万元,李六如故居维修经费240万元、文物保护引导资金300万元、图书馆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试点补助经费100万元、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30万元、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34万元、“红色平江”的工作经费50万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67万元。
支出: 25,113,817.00元
资产: 22,737,925.70元
负债: 1,930,645.82元
人员:财政补助人员127人,三区文化工作者30人.
机构: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8个.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无误
2.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以及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指标名称 |
2017年金额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7.68 |
引进人才费用 |
29 |
行政运行 |
190.37 |
图书馆 |
138.19 |
艺术表演场所 |
62.76 |
艺术表演团体 |
88.00 |
群众文化 |
124.10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3 |
其他文化支出 |
199.6 |
文物保护 |
531.21 |
博物馆 |
269.92 |
历史名城与古迹 |
43.46 |
其他政府性基金 |
151.63 |
其他文物支出 |
118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72 |
文化市场管理 |
275.55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
3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6.62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92 |
住房公积金 |
30.07 |
合计 |
2511.38 |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总支出11,927,268.58元,其中三区文化工作者工资福利支出元471,600.00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66,262.60元(含临聘人员23人,其中剧团临聘人员20人;文物管理所临聘人员2名;杜甫墓祠管理所1名.)
2、新增公务车辆2台,为省文化厅免费配送的流动图书车1辆、流动文化车1辆,新增车辆购置费用1.7万元为本单位负担,已经计入固定资产,此为系统报错车辆购置费用低于2万元的原因。
3、本年度新增一个决算核算单位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
平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