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是向法定参保单位和干部职工征缴养老保险费,并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标准向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涉及范围是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列编人员。
(二)机构设置
1、部门构成情况:2018年机关社保办按照职责分工及工作需要将社保办分为主任室、副主任室、财务室、业务室及大厅。
2、人员构成情况:我办系全额财政预算拨款副科级行政支持类单位(参照公务员单位),2018年度我办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隶属人社局二级机构,实行单独核算,因此纳入预算的只有本级。
三、部门收支整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8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5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29.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29.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88.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5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2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及其他收入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8.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3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社保办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3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六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