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部门单位 > 机构信息 > 内设机构
索引号 62/2018-1336159 发布机构 县畜牧水产局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3-27 公开日期 2018-03-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8年度平江县畜牧水产局各股室机构设置

来源:畜牧水产局 日期:2018-03-27 10:38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一、内设机构

(一)工会 (主席:黄福星 电话:6292197)

1、维护职能:维护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养殖业经济建设动物防疫制度改革,确保养殖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完成养殖业生产发展任务。

3、参与职能:发挥干部职工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养殖业生产管理。

4、教育职能:帮助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党悟和文化业务素质。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彭鹏 电话:6223631)

1、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政务、公文承办、保卫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整理、存档、保密等日常工作。

3、组织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

4、搞好干部职工目标任务的考核督查。

5、负责畜牧水产业各项统计的收集、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7、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8、负责本单位的车辆管理。

9、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机关后勤等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股(股长:龙平  电话:6223196)

1、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2、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

3、负责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管理的落实、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干部的任免及考察呈报、劳动工资等工作。

4、负责局属股室场站公司和乡镇畜牧水站、动物防疫站的班子考察、负责人任免呈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职工调配、聘用和解聘工作,牵头组织乡镇动物防疫人员聘用和解聘工作。

5、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劳资报表和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待业人员的安置等工作。

8、负责全局系统社保、医保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会股(股长:李细香  电话:6293572)

1、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

2、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管理计划,按时报关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搞好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

4、搞好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

5、负责检查督促下属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帮助下属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6、负责对局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负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考核其投资效益。

8、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报表和财务年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9、协助做好局机关(含局二级机构)社保、医保等项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畜牧股(股长:李殿华  电话:6294335)

1、负责全县畜牧生产计划的制定,大面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情况反馈。

2、养殖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其它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3、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和良种繁殖推广工作。

4、掌握畜牧水产内部产、供、销各个环节发展动态,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为各级党政和主管部门当好参谋。

5、负责组织畜牧水产生产竞赛活动及督查考评。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兽医药政股(加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 (股长:吴交明 电话:6293902)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兽药(渔药)药政管理监督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承担药政管理、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3、组织全县兽药(渔药)药政检查监督,打击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贩卖伪劣药品单位和个人违法规行为。

4、负责本行业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和种畜禽管理工作。

5、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全县范围内的饲料生产和饲料经营,监督饲料质量, 整顿饲料市场。

6、负责全县饲料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7、负责制订全县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及饲料推广普及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科教环保股(加挂“蜂业管理站”牌子)(股长:吴星国 电话:6293871)

1、制定养殖业污染治理发展规划,进行养殖污染治理目标管理。

2、负责全县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蜂业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蜂业经营管理,为蜂业管理提供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科技兴牧、兴渔工作,制订科技计划,加强检查督促;

6、掌握科技动态,负责科技项目的实施、鉴定、验收、申报和推广工作;

7、收集科技资料,总结科技成果并及时申报;

8、指导开展学会活动,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学试验与技术承包,组织学术经验交流与论文征集,负责技术鉴定、评审、申报和出版的有关工作;

9、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已确定的科研项目组织实施。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精准扶贫办公室(主任:余称兴 电话:13786072395)

二、二级机构

(一)、平江县畜牧水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谢峰 电话:6294327)

1、宣传贯彻落实畜牧兽医法律、法规。

2、依法开展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3、畜牧兽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4、负责对实施种畜禽引进繁育推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草原草地管理、动物疫病预防等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江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中心(主任:谢峰 电话:6294327)

1、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负责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条件进行勘察、审查。

3、负责违反生猪屠宰条例案件的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辖区内私屠滥宰行为。

4、负责为政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规划提供生猪屠宰方面的情况、建议。

5、负责全县生猪屠宰相关情况、数据汇总、上报。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余杰 电话:6223037)

1、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2、负责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注册登记,乡村兽医的发证、管理。

3、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查、发证。

4、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5、相关案件查处。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平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晒阳 电话:6293913)

1、负责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2、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组织储备、调运、供应防疫物资。

3、负责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动物疫情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和按照规定上报动物疫情。

4、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江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加挂“产业扶贫办公室”与“企业管理办公室”牌子)(站长:高牧辉 电话:6294065)

1、负责做好乡镇两站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

2、负责全县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乡镇动物防疫站的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核(乡镇动物防疫站业务工作考核以县动物防疫监督站考核结果为依据,纳入总体目标考核)

3、负责全县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动物防疫站干部职工劳资、社保、医保和人事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协助政工股做好乡镇两站班子配备具体工作,并会同局动物防疫监督站对乡镇动物防疫员的录用、解聘、调配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负责对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镇动物防疫站的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督检以及财产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协调做好畜牧水产系统内各单位在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展的各项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平江县渔政管理站(加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牌子)(站长:何淼鑫 电话:6294336)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负责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方案。

3、负责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捕捞许可证、水产品经营许呆证,对捕捞船舶实行监管,负责水产品检疫工作。

4、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

5、负责保护江河渔业资源和珍贵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并依法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用,依法防治渔业水域污染。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生动物及产品实施法定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组织对染疫水生动物进行扑杀,对场地进行消毒,对产品灭害化处理。

7、负责水生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依法对水生动物病害进行测报防疫。

8、负责水产品检测中心的业务工作,依法监测全县渔业水域环境,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检疫检验工作。

9、负责对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进行调整管理,对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技术指导,推广渔业技术操作规范与标准。

10、负责推广渔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养殖实用新技术,适时组织渔农公益性培训。

11、负责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水产职业技能鉴定。

1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平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加挂“畜禽粪污资源化自用项目实施办”牌子)(站长:姜庆龙,电话:6294330)

1、负责为养殖户提供畜牧兽医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2、负责平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日常管理,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属企业

(一)、平江县畜禽良种繁殖场(场长:高牧辉 电话:6294065)

1、成立于1981年,隶属于平江县畜牧水产局,位于平江县加义镇,占地86亩,是平江县生猪养殖示范性龙头企业,是湖南省一级种猪扩繁场、湖南省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湖南省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和湖南省养猪协会理事单位。现有固定资产800万元,存栏核心群母猪600多头,是一个年出栏生猪20000头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生猪养殖场。

(二)、平江县畜牧兽医联站(主任:朱节良 电话:13786004698)

1、负责全县兽医技术,兽药使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金华农牧公司(经理:杨民主 电话62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