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畜牧水产局2016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说明
畜牧水产局主管全县的养殖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县养殖业产业化管理和乡镇畜牧水产管理。内设股、室及下设场、站分别有: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畜牧水产执法大队、项目办、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畜牧水产总站、草地监理站、饲料办、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畜禽良种场、蜂业管理站等单位。2016年度,我局坚持以预算为中心,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事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养殖业前景看好。现就2016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是政府工作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编制数为86人,自收自支编制 31 人,实有在岗102人,退休人员89人。2016年度总收入 119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33万元,年内实际支出 9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19万元,项目支出232.48万元,包括上年结转资金130.24万元,结转财政应返还额度 3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事业项目结转7.1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20.74万元。
二、具体财务情况
一)、基本收支情况
1、基本收入方面:共计 7937563元(包括财政代购224100元)
财政年初预算7772400 元,年度调增165163元,预算调整后,实际下拨 7937563元。
2、基本支方面:共计7641880元
①、统发工资 2986319元。
②、津贴 2001300元。
③、年终奖金 239500元。
④、社保医保等共计1086300元。
⑤、住房公积513661元。
⑥、检疫收费成本、强制疫苗采购等事业项目365000元。
⑦、办公等其他公务费共计449800元。
3、机关运行结余71583元。
二)、项目收支情况
项目收入共计4199860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302430.19元,项目支出2324844.19元,项目资金结余 3193413元。
三、单位存在的核实性问题。
1、2016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行政职能从商务局划到畜牧水产局,因业务需要,经请示纪委、国资及相关单位批准我单位新增执法车一台,单价为94800元,因此车辆购置费较2015年增加了94800元。
2、因屠宰监督管理业务需要新增执法用车一台,公务运行车费较上年有所增加,2015年公车运行费为30000元,2016年为39194.92元,是因为新增屠宰执法用车,新增车辆运行经费。
3、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情况说明:①、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差异额-500730.19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②、2130108病虫害控制资金,差异额-480000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③、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差异额-6600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④、2130110执法监管资金,差异额-5100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⑤、2130135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资金,差异额-60000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⑥、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资金,差异额-250000元,为2015年项目结转资金。以上6笔项目资金,共计金额为1302430.19元,为2015年项目资金结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