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畜牧水产局 > 财政信息
索引号 62/2018-1295528 发布机构 县畜牧水产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1-26 公开日期 2018-01-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畜牧水产局 日期:2018-01-26 09:01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畜牧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养殖业生产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牧水产科技推广,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负责全县畜牧水产业的调查研究,提供市场产销,提供市场产销信息,为促进全县畜牧水产经济的发展,帮助农民致富献计献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

(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负责畜牧水产违法案件的查处、立案、调查、处罚、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应急预案,草地资源灾害防制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程序。

(六)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组织畜牧水产项目建设和实施工作,提高产业化水平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负责全县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加强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八)负责畜牧水产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管理人事、社会保障、财务审计、机构编制等工作。

(九)县畜牧水产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畜牧水产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会股、畜牧水产股(加挂“科技股”)、兽医药政股。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14名。

下属机构7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江县畜牧水产执法监察大队(加挂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平江县渔政管理站、平江县畜牧水产总站、平江县草地监理站、平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加挂“饲料工业办公室”)。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80名。

3、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数94,实有在岗人员98人,单位退休人员9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单位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只有本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乡镇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畜牧局机关及局属股级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预算内安排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6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7.1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回收“四项资金”计划268.0224万元。收入较去年883.67万元增加83.46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贴正常上涨增加50.46万元,渔政执法及人工放流(含斑鳜黄颡鱼保护)及生猪定点屠宰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纳入预算合计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67.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0.49万元,较上年707.78万元,增加7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正常上涨所致。一般公共服务76.14万元,较上年增加6.48万元,主要是屠宰办编制增加8人所致。本级事业项目经费110.5万元,较上年77.5万元,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工放流经费纳入预算及防疫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明细分别是:产品质量安全10万元,动物疫病防疫支40万元,人工放流20万元,生猪定点屠宰无害化处理补助30万元,农业保险10万,种畜场农林税改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7.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67.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乡镇专项补助等。其中: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和城关范围定点屠宰场巡查、办案等方面;农业保险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范围养殖户生畜投保相关工作等方面;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及病虫害防控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检疫检验及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的交通费、检验材料、差旅费、疫苗采购及储、运费等;畜禽水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瘦肉精”排查及送样检测工作相关经费。人工放流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春季禁渔工作开支。种畜场农林税改补助0.5万元直接拨付种畜场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和7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14万元,比2017年预算69.66万元,增加6.48万元,生猪定点屠宰办编制增加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渔政执法及人工放流:主要是为保护汨罗江斑鳜黄颡鱼种质资源基地,水域资源保护的专项资金。

4、动物病虫害防控经费:主要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检疫检验及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的交通费、检验材料、差旅费、疫苗采购及储、运费等。

5、生猪定点屠宰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全县和城关范围定点屠宰场巡查、办案、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处理补偿等方面的支出。

6、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县范围养殖户生畜投保相关工作等方面费用。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瘦肉精”排查及送样检测等工作相关经费。


县畜牧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