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岳国税党组函〔2015〕13号
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关于黄明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党组:
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6月17日决定:
黄明胜同志任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欧阳昕同志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2015年6月17日
索引号 | 43060000/2015-12083 | 发布机构 | 平江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
文 号 | 未知 | 统一登记号 | 未知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5-06-25 | 公开日期 | 2015-06-25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岳国税党组函〔2015〕13号
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关于黄明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党组:
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6月17日决定:
黄明胜同志任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欧阳昕同志中共平江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中共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