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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南江镇龙登坡铅锌矿采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8-05-21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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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南江镇龙登坡铅锌矿采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163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江县南江镇龙登坡铅锌矿采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平江县南江镇五角村、显高村;

2.3建设内容:对平江县南江镇龙登坡铅锌采矿区历史遗留的4座废石尾砂堆进行就地处置。废石尾砂堆体整治面积共9985m2,废石尾砂量共计137586m³,修建挡墙共220m,新建截洪沟912m,新建排水沟610m,并对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本次工程招标金额约1293.56万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设中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现场服务、工程调试指导、人员培训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项目总体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其它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报名及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可以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兼任)应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可为分包单位人员。

3.4近三年内(以本公告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至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5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包含项目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的汇总表格一份一起提供)到平江县城关镇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2楼(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及以上人员的缴纳社保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证明、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本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中标网页查询为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厅室见当天的开标信息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平江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730-6223589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1334130948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任丹

电话:0730-8630021

邮箱:360415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