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长寿镇弘富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长寿镇弘富广场二期建设项目
|
72687.97 |
平江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770 |
4306262018062002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