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发电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4日,是适应农电体制改革,实行“厂网分离”,在原平江县电力局所属四大电站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707345029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朱军;住所:平江县天岳经济开发区天岳大道48号;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气设备调试与维修,铺面出租。
发电公司近几年,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支持相继完成黄棠电站、大江洞电站、徐家洞电站、白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公司现装机容量为24380千瓦,大大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
发电公司2016年末资产总额12416.0万元,负债总额3553.6万元,所有者权益8862.4万元。
(三)发电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绩效情况:
1.发电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无税)3325.6万元,账面利润-89.9万元,审计调整:非经常性营业外收入200万元(长城公司豁免欠天一科技债务);非经常性营业外支出399万元(处理上海世雄投资损失),调整后公司盈利109万元,经济增加值为-323.3万元。
2.发电公司2016年实际上交的各项税费为122.66万元。
3.发电公司2016年实际为职工支付的薪酬为1445.3万元(含职工福利费),支付养老保险金为336.68万元;医疗保险金为123.28万元;失业保险金为10.55万元;工伤保险金为19万元;住房公积金为56.58万元,五险一金的提取率为100%。
4.发电公司2016年管理层薪酬发放总额为44.7万元(共8人),人均为5.59万元,比上年人均5.08万元增加10%。
(四)、发电公司2015年的基本财务指标及分析:
1.资产负债率
发电公司2016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28.62%,比2015年末的32.36%下降3.74个百分点。
2.净资产收益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4%,比2015年末的0.2%上升1.2个百分比。
3.总资产报酬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总资产报酬率为1.4%,比2015年末的0.7%上升0.7个百分比。。
4.主营业务利润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1.73%,比上年的52.05%下降0.32个百分点。
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8.43%。比上年的6.44%上升21.99个百分点。
6.费用增长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二项费用总额为1605.5万元,比上年的1414.7万元增长13.5%。
7.职工人均收入增长率
发电公司2016年度职工人均收入(在岗与离岗休息394人)为3.67万元,职工人均收入比上年(407人)的2.93万元增加25.26%。
8.人员控制
发电公司2016年末职工总人数为562人,其中上岗261人,离岗休息66人,停薪留职168人,内退53人,借调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