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开制度化 > 工作规划

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的通知(平公开办发〔2017〕3号)

来源:县政务中心 日期:2017-11-13 15:43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平政公开办发〔2017〕3号

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工业园、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要点的贯彻落实,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实行行政主职负总责,常务副职分管负责,办公室或指定机构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以单位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明确的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承办股室(机构)、联络员,以单位公函形式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5点前报县政务中心。联系人:李川渊,联系电话:6263502、13487786820。

二、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

各单位在做好常规公开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对照湘政办函〔2017〕44号和岳政办函〔2017〕17号文件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公开工作:

(一)以公开助力稳增长。做好预期引导有关的会议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经济运行、审计信息等信息公开;减税降费有关的政策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险、涉企检查等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中的规划计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有关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等信息公开;PPP项目有关的法规政策、项目实施、专家库等信息公开。

(二)以公开助力促改革。全面公开放管服改革有关的行政权力、职业资格、商事登记、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中介管理;国资国企有关的国企概况、增资扩股、效益指标;农业体制改革有关的惠农政策、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购销、确权登记;财税体制改革有关的财政资金、营改增、地方性债务等方面的信息。

(三)以公开助力调结构。全面公开“两新”经济有关的产业政策、规划计划、扶持措施;去产能公示有关的去能计划、去能企业;消费市场有关的市场运行分析、消费产品;产品质量监管有关的政策法规、质量抽检、执法公示、违法记录等信息

(四)以公开助力惠民生。全面公开精准扶贫有关的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对象、扶贫成效;社会救助有关的城乡低保、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保审批、环保执法、水质监测、“河长制”公示;阳光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教育资源、教育服务、教育监管、阳光招生;卫生计生有关的政策法规、卫计资源、医疗服务、医药服务、卫计执法;食药监管有关的食药检查、食品安全、医药代表等信息

(五)以公开助力防风险。全面公开金融市场有关的政策法规、金融资源、金融产品、监督检查;房地产市场有关的调控政策、市场运行分析、土地供应、权证服务、住房公积金;棚改危改有关的政策法规、项目实施、对象公示;生产安全有关的预警信息、安全执法、不良记录等信息。

(六)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公开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工作检查等方面的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定位,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的规定,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各单位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新规划开设的政务公开要点专栏上,抓紧完善与自身职能有关的栏目内容。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对照湘政办函〔2017〕44号和岳政办函〔2017〕17号文件规定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县政府督查室会同政务中心等单位将于2017年11月底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政务公开任务不落实、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单位,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并予以公开通报,计入县委、县政府2017年度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项目的扣分依据。

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