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平江县二中 > 通知公告

平江二中关于征集校徽校歌校旗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3-22 来源: 平江二中 作者:未知 浏览量:

为进一步凝练学校的办学思想,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完善学校办学章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含离退休)和历届校友中开展校徽、校歌、校旗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校徽:校徽是学校精神风貌与办学理念的图像概括。要求构思新颖,线条简洁流畅,造型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庄重美观。校徽要突出学校特色,既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又要突出勇于开拓、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2.校歌:校歌的内容分为歌词和曲谱两部分。歌词简洁易记,体现学校办学历史、光荣传统和办学特色。旋律优美,催人奋进,易学易唱,感染力强。校歌创作应具青少年特点,简洁明快,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既具有历史厚重感,又富有时代感,适于合唱、齐唱等演唱形式。

3.校旗:是一所学校的象征与标志。校旗通常涵盖学校识别系统的基本元素:校名、校徽、标准字、标准色等。要求体现学校的精神风貌,展示学校的个性特色。

二、形式要求

1.校徽、校旗设计中图案要简洁大方,对设计创意作出文字解读;校歌的词、曲作者署名均不得超过两人。

2.交稿方式:纸质稿一律用A4纸打印(校徽、校旗标志需用彩色设计),一式两份交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1021472511@qq.com。

3.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

三、评选方式

1.学校将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给予相应奖励。

2.评选结果经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后为最终定稿并正式使用。

3.作品版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对修改的作品,推荐上报评选时,根据采用成分的多少按顺序确定署名人员名单。

办公室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