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安定、三市、福寿山,长寿, 南江、上塔市、板江, 梅仙、大洲,加义五个代表团彭建国、余鑫、李翕军、丁创模、华吏咨等5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议案》予以立案,并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安定、三市、福寿山,长寿, 南江、上塔市、板江, 梅仙、大洲,加义五个代表团彭建国、余鑫、李翕军、丁创模、华吏咨等5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议案》予以立案,并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