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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平江县2017年度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编稿时间: 2017-10-24 来源: 人大办 作者:未知

(2017年10月19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0月19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平江县2017年度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平江县2017年度棚改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604862.71万元。同意将平江县2017年度棚改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