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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浩等27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编稿时间: 2017-11-30 来源: 人大办 作者:未知

(2017年11月29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29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田浩、朱关兮、刘日新、刘劲根、李员明、李祝荣、吴成钢、吴竞湘、余团秋、余岱明、张廉波、张燕清、欧阳鑫、罗江伯、赵淼涛、钟武纲、施卫军、徐春林、戴气宇、胡晟辞去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邓献维、甘志坚、李南基、吴松江、赖湘平辞去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接受李俊杰、欧阳帆辞去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